11 月 30 日消息,《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》现予公布,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。其中提到,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、示范应用、示范运营的企业应当申请安全性自我声明的确认。《规定》共 34 条,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。《规定》明确适用于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划定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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